Hi,各位,我是Lyan律,今天來談一件Lyan律主辦過的案件,先簡要敘述案情如下:

{甲於102年時曾以新台幣近900萬元,向乙購買坐落於新北市的A建物及B土地,甲嗣於三年後將前開A建物及B土地準備出售給丙,詎料,丙於買賣行前工作準備,就A建物及B土地進行「面積丈量」後,發現,A建物之測量面積與A建物登記謄本上之面積不符,丙請地政士告知該管地政機關,並經地政機關測量後,乃以公函更正A建物原登記之面積,使得A建物之面積短少近17平方公尺。丙進而解除與甲之買賣契約,試問這時候甲應得向誰求償??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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